繁体
第两百七十章 送他一把枪
随着跟余风的相chu1,君宝发现这位蜀黍似乎对他并没有而已,相反,好像还对他很好。相反,这位样子看起来有点坏的蜀黍,不仅给他很多好吃的,而且还问了他很多关于安心的话题。
君宝有些诧异地问dao:“蜀黍,为什么你对麻麻的事情好像很关系?”
余风微微一笑,没有回答,而是“看”着君宝,问dao:“孩子,你最喜huan什么东西?”
君宝几乎是毫不犹豫地说dao:“枪!爹地送我一支仿真手枪,我写完作业就会自己练习!”
余风饶有兴致地勾起了chun角:“哦,是么?孩子,你为什么会喜huan枪?”
君宝说dao:“我粑粑是个大英雄,我见过他开枪,样子看起来好帅!”
“英雄?”余风冷笑了一声。是不是英雄,他还不知dao。但,至少君慕白曾经抛弃了安心,让她独自一人承受了太多,光是这一点,他就不会轻易放过君慕白!
就算是安心原谅了君慕白,他也不会!
提起君慕白,君宝的yan中louchu了小男生对于父亲的崇拜,用一zhong敬仰的目光,说dao:“爹地是一名穿军装的军人,可有气派了。我希望我能快快长大,这样子将来我就可以像爹地一样,也能够穿上军装,用上真枪了!”
虽然君宝从未在君慕白面前表现chu那zhong发自内心的崇拜,但是在他内心shenchu1,他是真得把自己的粑粑当zuo偶像来崇拜的。他还从来没有见过一个这么帅呆了酷毙了的男人。
如果将来他长大了,也一定要zuo和爹地一样优秀的军人!
哦,不,他一定要比爹地更优秀!
余风望着君宝,chun角带着chong爱的笑:“孩子,你喜huan枪?蜀黍送你一支好不好?”
一提起枪,君宝的yan睛立刻闪闪发亮,满怀期待地看着余风:“真的吗?!”
“当然。”
余风说完,转shen走进自己的房间,拿chu了一个非常jing1致的黄se丝绸手帕,他将手帕打开,只见里面赫然躺着一只锃亮、诱人的手枪。
君宝目不转睛地盯着那把手枪,yan里都快伸chu钩子来了。幸福来得太突然了,他的小心脏真得非常激动!
爹地也送过他一把仿真手枪,那把手枪已经很酷了,君宝爱不释手;但是,yan前这把手枪,比那把仿真枪看起来酷多了!
黑玫瑰看到余风把这把枪拿chu来,眉tou顿时jinjin地皱了起来,立刻三步并zuo两步冲过去,企图组织余风:“主人,这把枪您不能给这孩子!”
黑玫瑰知dao,余风手中的这把枪,是一把货真价实的进口枪,已经跟随在他shen边多年了。
这是他平时用来防shen的手枪,现在,他把jiao给君宝…
黑玫瑰心中隐隐有了一zhong不祥的预gan。
虽然余风已经隐退多时了,但这把枪余风却一直随shen携带。对于生活在刀光剑影中的他们来说,枪就是他们的生命。
枪在人在,枪无人亡。所以,放弃自己随shen携带的枪支,长长被视为一zhong不祥的征兆。
余风却用惯有的冷漠示意黑玫瑰不要干涉他,然后,带着chong爱和祝福,把自己随shen携带的枪送给了君宝。
“孩子,这把枪跟随我多年,他曾经给我带来过好运。现在,我把这把枪送给你,希望它会同样给你带来好运。”
余风说着,郑重地把枪送给君宝。
君宝爱不释手地双手接过那把枪,发现那把枪好重哦,比爹地送给他的枪还要重!君宝忍不住好奇地问dao:“蜀黍,你也喜huan仿真枪吗?”
而且这把枪一定是比爹地送给他的那把更加好的仿真枪!
余风只是微微一笑,轻轻地rou了rou君宝的小脑瓜,并没有告诉他,这是一把真枪。
黑玫瑰把这一切都看在yan中,她能够想象到余风内心该有多chong爱这孩子,竟然把自己随shen携带的枪送给这孩子。
而这一切,仅仅因为这小孩是那个女人的孩子。
他把自己的yan睛给了那个女人,把自己真爱的防shen手枪又送给了那个女人的儿子…
想到这里,黑玫瑰的心情不由得沉重起来。她真想走过去,对余风说,主人,你又何苦这样呢?那个女人已经跟你没有瓜葛了,为什么你心中还在想着她?难dao她是你的宿命么?
如果那女人是余风的宿命,那么余风就是她黑玫瑰的宿命。
从她发现这个事实的那一刻起,她便知dao,无论如何,今生今世,她都逃不过她的宿命了。只是,当时的黑玫瑰,不知dao的是,余风早已zuo了最坏的打算。
他正在腹中,筹谋一个毁灭的计划。
他的人生,在轰轰烈烈中开始,也要在轰轰烈烈中结束。把过去的一切爱、恨、mei好、黑暗,和他风烛残年的生命一起,都带向暗无边际的坟墓中去,埋葬在永久的平静之中…
所以,他才把自己最真爱的手枪,送给了一个自己最chong爱的孩子。虽然他看不到这孩子,但是,他能gan受到这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