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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就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和科技发展模式,他们鼓励你
大
,但是绝对不会让你垄断整个行业,那样就是自掘坟墓,不光不能促
生产力发展,还会成为发展的拦路石。有人可能说了,微
、波音不都属于垄断行业吗没错,这就是法律的滞后
,波音已经被反垄断法拆分过一次了,但被拆分之后的一个分公司,很快有成长一个
无霸,这就不得不说它的技术优势了,不断的创新让它活力无穷。但它在
国国内,只是对大型客机这一个项目形成了垄断,中小型飞机市场上,它连前三名都算不上,这也就是波音公司的聪明之
,它不是没能力,而是故意不去碰这些项目,从而达不到垄断行业的门槛,也不不会再挨揍。
那么要是还剩下几家特别顽
的对手咋办呢还是这个办法,一边用官司拖住对手,一边再利用技术优势造成产品错代,一代压对方一代。第一次没压死,那就来第二次,能从两次
额亏损中存活下来并且继续和aigo竞争的公司,只有一
情况,那就是对方的
东和自己有血海
仇,
本不是为了赚钱,就是为了报仇,已经不计成本了。那这就不是商业行为啦,洪涛需要找的不是商业数据分析团队,而是应该去找杀手了。
从3个月到半年之间,就是同类产品的
现,这时候就要盯
市场上每个同类产品了,只要有冒
的,就得拿起法律的大
,第一时间把对方卷
侵权官司中去,不
官司输赢,都要把对方拖死、扼杀在摇篮里。同时,在这个阶段如果能推
指标
能明显超
上一代产品的新产品,那又是对同类竞争者的一个
大打击。他们刚刚生产
来的产品还没上市就过时了,就算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这些产品也将一文不值,想去接着模仿下一代产品,可能连机
设备都要重新更换,
大的资金压力又会压倒一大批竞争对手。
但两
情况,也就是波音和微
用一次,在有了它们这
先例之后,
国的商业法律也会跟着
步,再想玩这招儿就很困哪。不
从波音、微
的立场来说,还是从法律角度上来讲,这
情况都是正常,大家都在互相刺探、互相攻击、互相磨合,通过自我完善,让规则越来越完善,漏
越来越少。一个能自
化、自
修复的规则,才是先
的,几十年不变、几天就
变一次,毫无
据的以某些人的主观思想去变,都是落后的规则。规则落后,所有的东西都会落后,这是注定的…
这就是欧
商业领域里的纯粹商业竞争模式,输者倾家
产、赢者满嘴
油。听上去非常血腥、非常残酷、非常没有人
。但是,这
竞争才是推动商业模式和科技发展的原动力,因为这
竞争大
上没有其它因素
扰,凭借的只有两
,一个就是资金、一个就是技术。
目前洪涛恰好就
备这两
条件,钱他是不缺,技术更不缺,不是说他那个实验室技术研发能力多么多么
劲,而是笨鸟先飞,先飞的时间还有
长,已经飞了好几年了,已经在某几
技术上形成了足够的技术积累。一旦形成这
良
循环,就很难被打破,因为它是一环
着一环来前
的,除非突然
现更先
的替代产品,否则它就有可能
垄断期,就像微
、思科、英特尔一样。到那时洪涛该担心的就不再是竞争者是谁了,他应该发愁的就该是怎么能给自己剩下一两个稍有实力的竞争者,否则反垄断的大
就会兜
砸下来,不把你打成残废绝不罢休。
。
之所以要采取这样的方式,一方面是要榨取每一代产品的剩余价值,更主要的还是一个非常不可告人的目的,那就是打击同行洪涛在一年以前,就找专业商业数据分析公司对这
市场行为
过详细的推算。
照专家们得
的数据,这类新产品推
之后的三个月内是最安全的,不会有模仿、剽窃和侵权产品上市,因为来不及。完成模仿、剽窃和侵权的
程,到定型加工生产,再到上市销售,最快也得3个多月。
微
的情况就比波音好多了,有了波音被拆分的先例,比尔学聪明了,他没有再去摸着石
过河,而是自己给自己培养起来一个竞争对手,那就是苹果,只要苹果公司不退
作系统领域,那微
从法理上就达不到垄断的条件,也就不会引起法律上的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