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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干什么?”他像拿了烫手山芋般地睁大眼睛,激动地哇哇叫。
“是你要我吐在你手里,我才吐的耶!”她很勉强耶1
“我是叫你拿面纸去吐!不是叫你…哎呀!”
他气到连话都讲不出来了,看到那块粘在他手心的口香糖,不反胃才怪。
“反应这么大?”她嗤道。“拿掉不就好了!”
她抓起面纸和口香糖随手就往后扔。
他的眼睛瞪得更大,她则径自兴奋地勾住他的手臂,笑嘻嘻的说:“好了,走吧!”
“我真不敢相信你竟然那么做!”他惊骇地叫道。
“什么怎么做?”
“捷运站是有严格管理的地方,做什么事都要特别小心,拜托你以后进来千万要做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汤子凯讲个不停,蓝蓝却径自拖着他的手臂继续往出口走去。
“知道啦!”她了解地应道。“你到底有没有看那张海报?”
“看了。”他道。
“你觉得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有没有勾起你想买鞋的欲望?”
“我不缺鞋子,没特别留意。”
“所以我说男人的钱难赚!”她有感而发地道。“如果是我,广告的内容我会以都会女性为诉求的对象。不久的将来,我的作品会取代它挂在那里,让所有看见广告的妈妈、阿姨、小姐、太太们都想买鞋子…”
他笑,想不到她的脑袋里还装得下有建设性的东西。“是吗?”
跟着人群,他们和大家一样,让电子车票回收,排队通过闸门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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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只鞋,一只黑色绒布质的高跟鞋,一只被蓝蓝立在五指之间的高级女用鞋。
蓝蓝出神看着,眼神徘徊在它优雅的线条和细长的鞋跟之间。
几秒钟之后,她终于打破沉默,抗议的说:“我不想买鞋呀,你干嘛带我来这里?”
她坐在试穿鞋的椅子上倏地旋身,瞥给汤子凯一个不苟同的眼神,然后又看向穿着百货公司制服的柜台小姐,柜台小姐一脸尴尬的笑靥。
不仅蓝蓝个人觉得这鞋不适合她,就连专柜小姐也找不出认同的理由,毕竟她的奇装异服是如此的…前卫,也许去西门叮或夜市找,还能找到适合她格凋的…怪鞋!
“你当然要买鞋,你看你穿的,不是懒人鞋,就是怪模怪样的二手鞋,一点女人味都没有,怎么跟人家大美女秋云比啊?”
“我没说我要跟秋云比。”她嘟哝地道,眼神不屑又不平。“她有她的品味,我有我的风格,我觉得我这样很好呀!一件别了大朵黑玫瑰肩花的无袖针织衫,一条深绿色及膝泡泡裙,再套上一双二手大黄色犀皮尖头长靴,手腕上戴个皮革手环,脖子上再戴一条狗链式的项链,一眼就看得出,我是个有主见、有个人品味的时尚女性!”
“吓人一大跳!”汤子凯坐到她身边,一针见血地刺破她的自以为是。“首先,男人最爱看女孩子穿高跟鞋,只要穿上高跟鞋,整个人的气质就改变了,它不但可以让女人的身段看起来较修长,而且气质也会变得较柔和。何况,忠伟热爱的标准舞女孩,可都是穿着高跟鞋在跳。”
话到最后,他的目光细细地梭巡上她的脸。
不说没人知道,他竟然对她将来的彻底改造感到期待不已。
他不得不承认,与他共舞的她特别令人心动;他才不过和她相处几天而已,他已经悄悄留恋起共舞的那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