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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少来了。”林诗皓拉开书桌旁的椅子坐下来,一双大脚丫舒舒服服地往桌面上搁。“你以为我今天才认识你吗?丁鸿钧。”
“这是一个小妹对大哥应有的尊重态度吗?”带笑的口吻听不出半点话里应有的质疑。
“你玩够了没呀?”林诗皓懒得听他闲扯。“十万火急地让我秘书Call这个禁忌的号码,不会就只是专程和我讨论我对你的态度吧?”
“你愈来愈没幽默感了,小妹。”
“你每天有几百份公文要批的大企业倒了吗,大哥?”
“如果不想让它倒,你现在方不方便过来一趟?”
“这么严重?”林诗皓两只脚一下从书桌落下地面,撑直她的身体,在椅子上坐正。
“哈!吓到你了!”电话那头的人轻快得意地评论著她的反应。“对你大哥的经营能力太没信心了吧?”
“啐!闲到开起这种无聊的玩笑,我真的开始为你的公司担心起来了。”
“是是是,我马上专心回到工作上,免得它应了诗皓小姐的咒语真的倒了,可以了吧?”
“可以…”林诗皓不耐烦地拖长尾音。“你也可以说说找我到底什么事了吧?”
“嗯,你没听到吗?我刚刚说了啊。”
“除了一堆不好笑的笑话外,我刚刚什么也没听到。”
“都是我的错,我知道。”很认分的语气,只不过说的人把它讲得像个玩笑。“总之你这两天有空到我公司来一趟。”
“可以先请问一下是哪方面的问题吗?”
“一个土地开发案,最后有几个地主摆不平。”
“听起来很简单。”不像得动用她这个休假中的大律师。
“你来看过资料就知道了,电话里讲不清楚。”
“好,你等我一下…”林诗皓看看腕上的手表。“一个小时后见,有没有问题?”
“没问题。你真的要马上过来?”
“Whynot?反正我现在很闲。”
林诗皓挂了电话,晃到洗手间洗脸洗手,换了套稍稍正式的服装,拎个钱包钥匙就出门了。
原本打算开车过去,看看表还有四十五分钟可供她挥霍,念头一转,决定搭公车;丁鸿钧的公司在中山北路,若不是阳光太强,四十五分钟她走都能走到。
丁鸿钧是林诗皓大学时代的学长。
不同系级、不同社团,甚至不在同一个校区,他们会认识进而成为好友,完全藉助便利发达的网际网路、进步的电脑科技。
丁鸿钧念的是企管,很典型的企业家第二代,大学时就开始接触、学习家族事业的经营管理。他很有那种世家长子该有的条件:深思熟虑、负责、深沉、难以亲近。这些很适合接班人的特质,却让他在学生时代成为高傲、妄自尊大、目空一切的代言人,被排拒于年轻人的友谊圈子之外;他自己对这种情况可说是甘之如饴、正中下怀,乐得清静。
这和我行我素的林诗皓,似乎有些异曲同工之妙。总之这两个孤僻成性的人在网路上一拍即合,聊得十分投缘,但是却没有像罗曼史小说那样有什么天雷地火的发展,反倒成了大哥和小妹的关系。
两个人真正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丁鸿钧的毕业典礼上,也是他起程赴美的前夕。丁鸿钧在一堆冲上来献花却大半不认识的学妹中,一眼认出了林诗皓,毕业典礼之后,他们聊了一整个下午,面对面地聊些平常也会聊的东西。
在那之后,丁鸿钧和林诗皓的下一次见面,足足隔了六年的时间;直到丁鸿钧回国接掌丁氏企业总部,聘请林诗皓做他的法律顾问。